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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主任:香港反对派对共产党排斥敌视

  在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40周年会庆典礼上的中联讲话

  (2014年8月23日)

  尊敬的郑利明主席、苏祉祺博士,办主

  尊敬的任香新世界的他陈章良副主席,

  尊敬的港反曾钰成主席、吴克俭局长、对派对共敌视罗范椒芬女士:

  大家晚上好!

  很高兴出席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成立40周年的产党庆典。作为本港有影响的排斥民间教育机构,新一代文化协会成立40年来,中联始终坚持以“视野、办主创新、任香博识、港反承担”为目标,对派对共敌视致力于培育青年人才,产党成绩有目共睹。排斥在此,中联我谨对协会40周年会庆表示衷心的祝贺,对辛勤工作的新世界的他协会人员和关心、支持协会的各界贤达表示由衷的敬意,并祝愿新一代文化协会深耕厚植,在做好新形势下的香港青年工作、培育青年人才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香港的民主发展即将迎来一个新的历史性时刻。本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就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问题做出决定。前两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刚刚在深圳举行了有关座谈会,全国人大副秘书长李飞先生等中央有关部门官员认真听取了香港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也释放了一些重要的、权威的信息。我有幸与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先生一起参与了这些座谈和交流活动。总的感觉是,座谈会内香港各界代表人士发表的意见,与座谈会外香港社会的讨论情况大体吻合。所不同的是,会场内主张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处理政改问题的声音要大得多,主张按照所谓“国际标准”规定普选办法的声音要小得多。如果要对两种主要意见的话语逻辑或思维逻辑做一个梳理的话,可大致描述如下:正方观点认为,香港的普选来源于基本法,普选制度应当把基本法作为法理基础或唯一法律依据;“一国两制”下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普选,世无先例,普选制度应立足于香港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行政长官普选制度是一种地方选举制度的事实,妥善处理好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保障国家安全是设计香港普选制度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义务,从香港的社会政治现实看,也确有必要;行政长官地位崇高、职责重大,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而不能由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普选制度应当为此提供相应保障;坚持基本法规定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强调机构提名、集体意志、少数服从多数,符合基本法的规定,体现民主原则,也是防范可能出现的政治对抗风险、宪制危机风险和民粹主义等风险的需要。反方的基本观点和逻辑是:反对假普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确定的普选办法很可能是假普选——早在一年前甚至更早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把这顶帽子扣上了,尽管当时普选方案还“八字没有一撇”;为了防范假普选,他们提出了所谓“国际标准”,——尽管这个标准也在不断地调整,起初比较多地强调公民提名,后来提出“三轨提名”有其一即可,我注意到最近也有一些人表示愿意在基本法的框架内提出方案,“国际标准”可改为不能有“不合理限制”;判断是否属于“不合理限制”的主要标准,是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不能高出他们预计的可能在提名委员会得到支持票的比例,1/8或者少于1/8可以,略微高一些也可以,过半数绝对不行——因为这样的话他们的人就出不了闸,就是政治筛选;最好提名委员会的规模、构成、产生办法也作出大变,这样才可确保他们的人出闸,否则提名委员会就没有广泛代表性;如果不答应他们的要求,特别是不能过半数的要求,他们就要发动“占领中环”等激进违法抗争活动。分析这两种逻辑,从起点来说就是不一样的,一个实,一个虚,前者是基本法的规定,后者是“假普选”的假设;中间考量的因素也是不一样的,一个更多的是考虑怎么规范中央和特区关系的制度要求,一个更多是考虑是否有利“自己友”成为候选人;结论自然也就大相径庭。但是究竟哪一种逻辑更合理,或者说更合乎逻辑,我想经过理性比较,是不难回答的。

  我认为,上述两种对立的意见,说到底是由于思想上对“一国两制”存在的不同认识造成的。这使我想起了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教授、新力量网络研究总监叶健民先生5月16日在《明报》发表的一篇文章,题目叫《泛民究竟在争论什么?》。这篇文章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让我很受启发,前一段时间我也在与一些人士交流时多次引用这篇文章的观点。文章指出:“政改的争论,意义远远超过我们能否有真普选、民主如何实现的问题。我们决定支持哪一个方案,其实也同时选择怎样去处理特区和中央的关系,这个才是香港长远管治更为关键的问题。摆在目前的并不是方案之争,而是我们希望今后以何种方式去与中央政府互动的抉择。”该文还指出:“激进派所主张的,是不认同中央对特区事务享有主导权,拒绝完全接受基本法的框架,否定‘一国为先’的前设,背后也有深层的对共产党的排斥敌视。”我认为,叶健民先生的这些论述一语中的,就像点穴点到了位一样。试想一下,如果真正有国家观念,真正认同“一国为先”的原则,真正认同基本法的规定,真正认同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包括对香港政治体制改革的主导权,而没有像叶先生所点到的对共产党的排斥敌视心理,有些问题还会成为问题吗?我们还会有今天这么大的争论吗?

  我知道,我上面讲的这些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意见,以及我引用的叶健民先生的观点,并不能涵盖香港社会关于政改问题的各种意见,甚至不能代表喊得最响的声音,对某些人来说也可能听起来不那么顺耳,但我们常说,兼听则明,那就不妨把它们作为逆耳忠言吧。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希望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能够实现、政改不要原地踏步,是目前香港社会最大的共识。到香港回归祖国20年的时候,香港如果能够实行“一人一票”选行政长官的制度,这是香港民主发展跨越式进步,相信是许多人包括有的担心回归后在香港待不下去的人之前不敢想象的。希望香港各界有识之士,能够多从国家的角度、历史的角度和发展的角度看待这次政改的重要意义和影响,像新一代文化协会的宗旨所强调的一样,显示出“视野”和“承担”来。

  今天到场的年青人比较多,我之所以从比较和提问的角度讲得比较多,也是希望年青的朋友们多倾听,多思考。我相信,香港的新一代更多的是善于理性思考的一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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