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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已建成省市两级“1+10”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

  光明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李政葳)在公共数据利用方面+10福建省近年取得了哪些发展成果?未来将如何发力?在5日举行的福建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新闻发布会上,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已省市数据我真不是野胡福建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郭宁宁回答光明网记者提问时表示,建成数据是两级新型生产要素,也是公共共享数字化、网络化、汇聚智能化的平台重要基础,大数据已经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10也是福建我真不是野胡重要的公共资源。得益于数字福建建设,省已省市数据福建在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建成开发利用方面作了探索实践,两级取得了积极成效。公共共享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建成省市两级的汇聚“1+10”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构建了全省统一汇聚、按需共享的数据模式,已汇聚500多亿条有效数据记录,政务部门数据共享日均提供在线查询核验100多万次,日均批量交换3600多万条。

  建成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福建建设了医疗卫生、地理空间等21个行业主题数据开放专区和10个地市数据开放专区,向社会和公众开放2800多个数据集、1900多个数据接口。

  积极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模式。出台《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明确实施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模式;成立了福建省大数据有限公司,作为大数据一级开发主体,对公共数据进行汇聚、整合、治理、脱敏脱密等一系列处理,形成可供社会开发利用的数据资源。

  积极开展数据开放开发典型应用。比如,开发上线“金融服务云平台”,汇聚对接了17个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涉及企业的数据,包括市场监管、税务、电力、社保等部门4400多项涉企数据,运用人工智能算法对企业的信用进行综合评估、精准画像,有效解决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资信不足、信用缺失等问题。

  郭宁宁还提到,福建作为全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试点省份,下一步将从三方面发力:一是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平台,通过“可用不可见”方式,提供场景化公共数据建模、分析、挖掘等服务,建立公共数据“网上超市”、探索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离模式,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二是稳妥推进数据资源交易流通。制定完善数据交易规则,打造安全合规、可控可计量的交易流通服务平台;加快培育数据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流通服务等市场运营体系,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三是着力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健全数据资源分级分类和授权使用制度,构建涵盖合规检测、安全管控、数据鉴权、数据脱敏等业务模块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做到依法合规、用必有据、全程留痕,切实强化数据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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